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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青春期是小孩轉變為大人的準備期,但我的時鐘只到十三歲便停止了。加害者,是我的父親。」

《十三歲後,我不再是我》作者山本潤在書裡如此寫下。

她是遭受父親性侵下的倖存者。歷經漫長又艱辛的復原之路,山本潤從被害人到「性侵害驗傷護理員」(SANE),為社會弱勢發聲,提供法律與心理諮商服務,並促使日本大修百年《刑法》,將強姦罪改成「強制性交罪」的方針,消弭了對於兩性性別的歧視與差別待遇;她也積極參與後續修法行動。

 

  • 寫給全社會的希望之書,全面陳述每一起性暴力事件背後的現實

為使社會大眾更加了解性暴力的影響,期待有一天我們無須再面對這樣的痛苦,她選擇將自己的故事說出口。
 

「十三歲的時候,爸爸開始對我性侵,直到媽媽與他離婚為止,這段時間長達七年。剛開始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發生了什麼事。十三歲的我從來沒跟任何人交往,也不知道爸爸對我做的事情就是『性』。不僅如此,我從未想過一個身為父親的人,會對自己的小孩做出任何與性行為有關的事情。我相信在社會中生活的大多數人也跟我有一樣想法。我離開父親之後,終止了被性侵的命運。但這件事對我的影響十分深遠。性暴力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,也很難清楚描述它對受害者的影響。

「無法言語的恐懼,把我想向他人求救的力量都給剝奪了,父親原本應該是保護我的存在,卻受到這樣的性侵,我開始懷疑自己沒有存在的價值。母親得知後相當震驚,20歲後我開始出現強迫症的症狀,我會因為擔心房門沒鎖而在門邊待超過1個小時以上或是不斷地重新擺杯子。開始從事看護的工作後,卻變得酒精和性成癮,我之後才知道原來這就是性侵後的特徵之一。我從十三歲遇害,花了二十九年的時光,才得以對外述說這本書所寫的內容。」

 

  • 但其實,性暴力事件不僅僅影響了被害者本身,身邊的人也是受害者。

「我每次跟媽媽提起自己受害的事,她一定會哭。她不忍自己的女兒受到如此悲慘的遭遇,總是揪著一張臉說:『對不起……就算說再多次抱歉也無法挽回,但,我真的對不起你……』看到媽媽充滿罪惡感的模樣,我也會說『又不是媽媽做錯事』、『我沒事了』。不過,我說的話言不由衷。怎麼可能會沒事?可是,就算跟媽媽說實話,她也無能為力。

「我的遭遇深深影響了母親。媽媽曾對當時的事如此表示:

剛搬到關西的一年半,我的心裡充滿了無力和空虛,每天以淚洗面。我女兒常說那個時候的我好憂鬱。不管看到河流或望向天空,我的眼眶都是淚水。我過去究竟做了什麼......這一路是如何走過來的......我沒有保護好最寶貝的女兒......我的腦袋裡都是這些想法。這件事太嚴重了,我自己都無法接受,可是,又不能跟別人說。我害怕說出女兒的遭遇,不只自己受到責難,還會讓女兒受到更深的傷害。

「有一次,我跟親生姐姐說了女兒的事。她對我說:『你是怎麼當媽媽的?』這句話宛如一把利刃刺入我的心臟,像是在我身上烙印『我是一個無法保護女兒的無能媽媽』的印記。姐姐應是最了解我的人,連她都不能諒解我,還有誰能理解我?因此陷入了深深的絕望之中。

「我努力學習,了解性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。這個社會問題導致男性在社會體系中,比女性擁有更高的地位、獲得更多資源。如果可以說,我一定會說出來......可是,就算說了也沒人理解。不僅沒人理解,可能還會遭到責難,被人投以異樣的眼光。這是我一直以來的想法。尤其是遭到親人性虐待,更是無處可說。最大的原因就是這個社會沒有地方能讓受害者說出來。…看了許多書之後,我慢慢有機會和女兒談談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。我花了將近十年才終於能與女兒談心。

「這段期間我考取了照顧服務員的資格,開始工作。無論發生什麼事,我都要好好地過生活。現在的我唯一能為女兒做的事,就是做好吃的飯、美味的便當,一起吃飯,幫她曬棉被,晚上可以睡在溫暖的被窩裡。我希望平淡的生活能讓她感到安心安全。」


孩子遭受性侵時,媽媽其實也遭受到二次傷害,是個間接受害者。「受害者的媽媽承受了極大壓力,但並不清楚真正發生了什麼事。在支援現場,媽媽通常會陪伴在受害者身邊,卻沒有人關心她。她們經常遭受冷漠的對待。大家都認為作為一個母親,犧牲自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,外界不會將她當成受創者。事實上,沒有任何問題會因為媽媽犧牲自己而變好。」(引自嘉露蓮.貝利《孩子遭受性侵時》)


不過,由於身邊親友的陪伴,與多年的努力不懈,山本潤女士重新迎向新生。她認為,出版《十三歲後,我不再是我》這本書對社會最大的幫助就是「透過被害者體驗,告訴所有女性被害者,妳們一定也能走出來的。」書中除了有她真實人生告白,她也利用自身專業,整理數篇性暴力受害者復原指南,統整受害者最容易遇到的問題,以及幫助人生往前走的各種必備知識和資訊。
 

 

  • 在每半小時就有一起性暴力事件的台灣,我們能做什麼?

根據統計,台灣每半小時就有一起性暴力事件被舉發。衛福部統計,民國105年,性侵害通報案中,受害者與加害者兩造關係為直系親屬者,受害者年齡在18歲以下共有356個案件。學齡前0-6歲幼兒共有185起通報案,其中加害者是直系親屬高達48案。

清大心諮系兼任助理教授葉致芬指出:「本書亦點出性侵害的本質是權力,而非性慾。當加害者將被害者視為個人財產或物品時,性侵即成為其逞己之攻擊、控制、優越、誇耀男性性別、接觸、依賴等各種私慾的手段。若再與強調父權家長意識的家庭文化相互掛勾,被害者只能被道德價值綁架噤聲,那麼實際上所發生的亂倫案件永遠會是無法得知的黑數。」
家,應當是讓孩子最為安心的所在,在每半小時就有一起性暴力事件被舉發的台灣,我們能做些什麼,創造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安心回家、在家中也不受暴力迫害的環境?值得我們深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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